青創貸款的用途分成兩大類:週轉性支出跟資本性支出,簡單說就是「營運週轉金」跟「買廠房設備」。但不是什麼花費都能用這筆錢,買空地、借新還舊、拿去做原本用途以外的事,都是明文不行的。
週轉性支出:日常營運的週轉金
週轉性支出用來支應企業營運週轉所需,最高額度為新臺幣600萬元。常見的用途包含水電費、營業場所租金、薪資、購買原物料這類日常開銷。假設你開了一間手作皮件工作室,進貨的皮料、店租、員工薪水,都屬於這個範圍。
資本性支出:廠房、營業場所與設備
資本性支出用在購置、興建或修繕廠房、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,也可以用來購置營運所需的機器、設備(含運輸工具),最高額度為新臺幣1,200萬元。假設你想開一家咖啡店,用這筆錢添購咖啡機、烘豆機或裝修營業場所,就屬於資本性支出的範圍。如果購買廠房或營業場所時,土地是跟建物不可分割、以同一份合約購置的,這部分土地也可以包含在內,但不能單獨拿來買一塊空地。
資本性支出還有一個限制:不能超過採購計畫經費的8成,而且是以「實際購買價格」計算,不是估價單金額。舉例來說,一台產線設備估價單開220萬元,實際支付價金200萬元,那麼最高可以動撥的貸款額度就是160萬元(200萬乘以0.8),而不是用220萬元去算。另外,資本性支出的標的不一定要在撥款前就先買好,可以先把預訂購買標的的相關文件交給承貸金融機構審核;就算申請前已經付清款項的機械設備或廠房,只要經過承貸金融機構核認,一樣可以申請。至於要不要設定抵押權,購買廠房、營業場所原則上會要求設定,購買機器設備則要看個案而定。如果是工程相關保證、開發信用狀等間接授信,只要不是循環動用、也不是借新還舊,同樣可以使用本項貸款資金。
這幾件事明文不能做
- 不得購買空地
- 不得借新還舊,不可以拿來償還企業其他借款、或代表人負責人個人的借款
- 不得循環動用,已經用過的額度沒辦法恢復
- 資金要依計畫用在所創企業上,不能移作他用,一旦查獲挪用,承貸金融機構會直接收回貸款
分次申請與動用怎麼算
如果在額度範圍內想要分次申請、分批動用,是可以的,但同樣不能循環動用、也不能借新還舊。移送信保基金保證的案件,會以信保基金累計保證的貸款金額來控管使用情形;沒有移送信保基金的部分,則由承貸金融機構自行控管動用進度。
最後提醒
用途規定看起來簡單,但「不超過計畫經費8成」「不得移作他用」這些細節常常是後續糾紛的來源。實際能核准的用途範圍與額度,仍以承貸金融機構的授信審查與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