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
代表人 20–45 歲、設籍臺北市 1 年以上、公司設立未滿 5 年;120 萬元以下得免經審查小組會議
- 額度
- 一般 200 萬元;設立未滿 1 年者可另加碼準備金 100 萬元
- 利率/補貼
- 貸款期間最長 5 年,利息由臺北市政府補貼
縣市青創資源
地方貸款與利息補貼對照。有些能和中央方案疊加,申請前先問清楚。
對照表
數字為整理參考,不是承諾。多數方案限期收件、額滿為止。
代表人 20–45 歲、設籍臺北市 1 年以上、公司設立未滿 5 年;120 萬元以下得免經審查小組會議
登記於新北市之中小企業;非青年專屬方案,青年可一併適用
營業地址與稅籍設於基隆市、18–45 歲,且已通過中央青創貸款、企業小頭家貸款或基隆市中小企業圓夢貸款其中之一
受理:年度計畫,依申請先後審核,經費用完即截止受理創業準備金須 18–45 歲且設籍桃園市
事業設立登記於新竹市且未滿 8 年、資本額未達 1,000 萬元;代表人 18–45 歲且出資額達 20% 以上;須向兆豐銀行申請中央青創貸款並修畢 20 小時創業輔導課程
18–65 歲、設籍新竹縣 4 個月以上;非青年專屬,年齡範圍較寬
設籍宜蘭縣 1 年以上、20–45 歲;事業營業地址與稅籍設於宜蘭縣且設立未滿 5 年;須已通過中央青創貸款、企業小頭家貸款、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等指定貸款之一
事業設立於臺中市;利息補貼須 18–46 歲、設籍臺中市 1 年以上、公司設立未滿 6 年;創業準備金須於登記後 8 個月內申請
設籍彰化縣 18–45 歲,須參與創業研習達 30 小時
設籍雲林縣 20–40 歲,創業 3 年內
18–45 歲中華民國國民
青創類:負責人 18–45 歲、設籍臺南市、公司設立未滿 5 年
18–45 歲、設籍高雄市 3 個月以上,且已通過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青年創業貸款;事業設立登記未滿 8 年
受理:年度計畫,115 年度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受理青創類 18–45 歲、營業地址設於花蓮縣;100 萬元以下得以申請書替代計畫書
各縣市窗口
「查無專屬方案」不代表沒有資源,可能有創業補助或育成空間。
打電話前
貸款、利息補貼、創業補助,名稱各地不同。
利息補貼多半可以疊加,獨立貸款可能互斥。
很多是限期收件、額滿為止。
全國適用
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主管,本平台所有工具都以這個方案為準。諮詢專線 0800-280-280(免費融資診斷)。
整理自各縣市政府公開公告,「已核對」只代表比對過公告,不等於電話確認。實際內容以各機關最新公告為準,發現錯誤歡迎告訴我們。
先確認青年創業貸款的六項條件,再看縣市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