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辦稅籍登記不能申請青創貸款,你需要先完成公司登記、商業登記(獨資、合夥)或有限合夥登記其中一種,才符合企業條件。很多小店家以為稅籍登記等於「有登記」,結果送件時才發現卡在這一關,白白拖慢時間。
三種登記,哪一種都算數
青創貸款承認的企業登記型態有三種:公司登記、商業登記(獨資、合夥)、有限合夥登記。三者都可以拿來申請,重點是要「已依法辦理」,而不是限定哪一種型態比較優先。
辦理管道也不一樣:公司登記依資本額與所在地區,分別由經濟部商業發展署、各直轄市政府、產業園區管理局、科學園區管理局、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、航港局或民航局受理;商業登記要到各縣市政府辦理;有限合夥登記則統一在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南投辦公區辦理。也可以委託具合格證照的會計師或律師代辦登記,或是透過經濟部「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」網站辦理,不必臨櫃奔波。
為什麼稅籍登記不算
稅籍登記只是向財政部稅務機關報備你有在營業,並不等於公司、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,所以不符合青創貸款「已依法辦理公司、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」的條件。這筆貸款也不能拿來當作創業前的資金:申請企業必須已經完成登記、且設立未滿8年,代表人或負責人年滿18至45歲,才能提出申請。如果你目前只有稅籍登記,需要先完成上述其中一種登記,之後就以這個設立登記日期,重新計算「設立未滿8年」的年限,不能用稅籍登記的日期往前算。
這些情況也要留意
在國外辦理登記的企業不能申請,一定要是在國內依法完成登記的企業。像補習班、幼兒園、診所、事務所這類立案事業,也要看有沒有辦妥公司、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未滿8年;民宿業者則要檢附公司、商業或有限合夥的設立登記文件。如果你的事業屬於金融及保險業,或是特殊娛樂業(登記營業項目前2碼為64、65、66,或前4碼為9323者),不適用本項貸款。參加連鎖加盟體系的創業者,符合資格仍可以申請,但不能用加盟分公司或分店的名義提出。
設立未滿8年,從哪一天開始算
不論之後有沒有搬遷、改名或變更營業項目,未滿8年都是從企業「原始設立登記日期」起算,不會因為變更登記或曾經停業又復業而重新計算。如果首次申請時,登記日期已經屆滿8年,就不能提出申請;就算企業曾經停業一段時間、復業後才要申請,也還是看原始設立登記日期是否未滿8年,不會因為停業而重新起算。也就是說,先把公司、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辦好,這個日期就定下來了,之後的異動不會讓年限重新開始。
最後提醒
登記型態與行業別的認定,實務上仍會因個案而有差異,建議先確認自己的登記狀態是否符合,或是用本站的免費資格審查先跑一次,正式資格仍以承貸金融機構與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