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立未滿8年是青創貸款資格裡最容易搞錯的一項,關鍵原則只有一句話:一律從公司、商業或有限合夥原始設立登記日起算,跟你有沒有搬家、改名字、換營業項目都沒有關係。
認定基準:原始設立登記日
官方問答明確指出,未滿8年是以承貸金融機構受理申請日,去對照公司、商業、有限合夥登記的原始設立登記日期認定。因為金融機構受理之後還要跑審核作業,移送信保基金、撥款日期,或貸款實際動用的時間點,都可以晚於申請當時的期限,重點是提出申請的那一天,設立登記還沒有滿8年。
首次申請就已經滿8年,不能申請
如果第一次申請的時候,設立登記日期已經屆滿8年,就不符合資格,沒有補救的空間,規定只允許在原始設立登記日期還沒有滿8年時提出申請。同樣的道理,企業如果曾經停業一段時間,復業後距離原始設立登記日已經超過8年,也一樣不能申請,停業期間不會讓這個8年往後延。
變更地址、名稱或營業項目,會不會重新起算
不會。官方問答清楚寫著,變更營業地址、營業項目或名稱之後,不能依變更登記日重新計算,未滿8年的期限仍然是依照企業原始設立登記日起算。也就是說,就算公司名稱改了、營業地址搬遷了、營業項目也調整了,只要原始設立登記日期已經超過8年,一樣不符合這項資格,不會因為做過變更登記就重新算一次。
只辦稅籍登記,或立案事業,怎麼算
如果目前只辦理稅籍登記,還沒有完成公司、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,不符合本項貸款資格,要先完成登記,之後再以這個登記日期計算是否設立未滿8年。補習班、幼兒園、診所、事務所這類需要另外立案的事業,看的同樣不是立案時間,而是有沒有辦妥公司、商業或有限合夥登記且未滿8年。
接手別人設立的公司,8年怎麼算
如果你是接續他人設立之公司或商號擔任代表人,一樣可以在自己年滿18至45歲、而且該企業原始設立登記日期未滿8年時提出申請,看的還是同一個原始設立登記日,不會因為換了代表人就重新起算。要提醒的是,這種情況下申貸額度要與承接前該公司或商號已經獲貸的額度(不是貸款餘額)合併計算,建議接手前先充分了解對方的債務情形,或考慮改用全新申請設立的方式承接;如果承接的公司已獲貸額度還沒還清,務必先與前任代表人協議處理方式並取得原承貸金融機構同意,以免影響自己日後與金融機構往來。
不確定自己算不算滿8年,怎麼查
你可以自己查公司或商業登記的設立日期,用今天的日期往回算是不是超過8年;如果登記資料不確定,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以查到公司或商業登記狀態,本站的統一編號查驗功能接的也是這份公開資料,可以先自己核對一次再決定要不要送件。也可以先用本站的免費資格審查功能,把設立日期填進去,直接看落在哪個區間。
這篇整理的認定原則以官方問答為依據,個別案件如果情況特殊,仍建議直接向承貸金融機構或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-280-280確認,一切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