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書裡的貸款用途明細,官方要求的格式很單純:逐項列出項目、數量、單價與總價,全部加起來的總額要對得上你本次申請的金額。看起來簡單,但資本性支出跟週轉性支出的算法不一樣,如果沒抓對,明細合計很容易兜不攏。

明細要有四個欄位:項目、數量、單價、總價

不管是週轉性支出還是資本性支出,計畫書的用途明細都是用同一張表:項目、數量、單價、總價,缺一不可。每一列都要能算出小計,全部列項加總起來,就是你要申請的金額。如果金額對不上,通常代表漏列了什麼項目,或是單價估得不夠精確,建議在送出前自己重新加總核對一次。

資本性支出:用實際購買價格的8成計算

資本性支出額度最高新臺幣1,200萬元,但有一個關鍵限制:不超過計畫經費的8成,而且是以實際購買價格計算,不是用估價單或報價單上的金額。官方試算範例是這樣算的:假設要採購1台產線設備,估價單220萬元,但實際支付價金是200萬元,那麼最高可動撥的貸款額度是160萬元(200萬乘以0.8)。也就是說,明細表上資本性支出那一列的總價,要用實際會付出去的金額去乘以8成,而不是用比較高的估價單金額去算,不然申請金額會虛灌。

資本性支出可以用在購建(修)廠房、營業場所及相關設施(如果是跟坐落基地不可分割的共同合約購置,也可以包含土地),或是購置營運所需的機器、設備(含運輸工具)。但不能拿來買空地,這點官方寫得很清楚。

週轉性支出:官方列出四個常見項目

週轉性支出額度最高新臺幣600萬元,用途是營運週轉金。計畫書的用途明細表裡,官方預設列出四個常見項目:水電費、營業場所租金、薪資、購買原物料。這四項不是強制只能選這些,而是官方表格上已經印好的常見選項,你可以照實際情況填寫金額,如果有其他週轉性支出項目也可以自行加列。

兩種支出不能混著算,也不能拿來做這些事

資本性支出跟週轉性支出的額度是分開計算的(最高各600萬元與1,200萬元),明細表上建議也分開列,方便自己跟審查人員核對。另外要注意,不管哪一種支出,資金都不能挪用做以下這些事:不能借新還舊,不可以用貸款去償還企業其他借款或代表人、負責人個人的借款;不得循環動用,已經用過的額度沒辦法恢復;資金必須依照計畫用在你所創辦的企業上,不能移作他用,一旦被查獲挪用,承貸金融機構會直接收回貸款。

明細合計對不上金額,多半是這個原因

最常見的落差是資本性支出忘了乘以8成,或是用估價單金額而不是實際支付金額去算總價,導致明細加總比實際可貸金額高出一截。建議列明細的時候,資本性支出那幾列先用實際購買價格算出可動撥金額,週轉性支出用你估算的實際需求金額,兩邊分別加總後再合計,跟本次申請金額對一次,數字才會兜得起來。如果覺得自己抓數字沒把握,可以先用本站的申請表/計畫書輔助工具,跟著欄位一步一步試算。

實際核定的動撥金額,仍以承貸金融機構審核估價單、發票或收據等佐證文件後的認定為準。